河南:出臺舉措進一步鼓勵和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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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全面強化穩就業舉措,落實保居民就業任務,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,近日,河南省出臺《關于鼓勵和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實施意見》,從拓寬靈活就業發展渠道、優化自主創業環境、加大對靈活就業保障支持等三方面進一步鼓勵支持靈活就業發展。
拓寬就業發展渠道。對下崗失業人員、高校畢業生、農民工、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,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、稅收優惠、創業補貼、運營補貼等政策支持。降低或取消貸款反擔保門檻,建立信用鄉村、信用園區和創業孵化示范載體推薦免擔保機制,對優質創業項目免除反擔保要求。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政策支持,對就業困難人員、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,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。合理設定互聯網平臺經濟及其他新業態新模式監管要求,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降低服務費、加盟管理費等費用,創造更多靈活就業崗位,吸納更多勞動者就業。
優化就業創業環境。開通行業準入辦理綠色通道。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銷售農副產品、日常生活用品,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,無須辦理營業執照。實行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。取消涉及靈活就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,對經批準占道經營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費。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,預留自由市場、攤點群等經營網點。對持有《就業創業證》或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(證件須注明“自主創業稅收政策”)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,從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,在3年(36個月)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個人所得稅。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/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,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,其中2020年度內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,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。
加大保障力度。將有創業意愿以及創業5年以內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創業培訓范圍。推進線上線下結合,靈活安排培訓時間和培訓方式,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和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,增強勞動者就業能力。把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,開設靈活就業專區專欄。指導企業規范開展用工余缺調劑,幫助有“共享用工”需求的企業精準、高效匹配人力資源。運用就業專項補助等資金,支持各類勞動力市場、人才市場、零工市場建設,創造更多就業機會。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,加快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。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,及時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、臨時救助范圍。
(編輯:七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