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龍江省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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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開展高校畢業生崗位擴容行動,擴大高效畢業生就業渠道,落實實名服務,完善畢業去向登記,優化創業扶持政策,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。
支持創新創業和靈活就業
支持博士畢業生到我省開展博士后創新研究,新入站全職博士后,省財政連續2年每年給予10萬元補助。在站博士后可申請最高30萬元科研資助經費,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。出站博士后與我省用人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,省財政給予10萬元科研啟動金,取得副高級職稱后工作滿3年可申報正高級職稱。支持高校畢業生發揮專業所長從事靈活就業,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,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。
穩定公共部門崗位規模
今明兩年繼續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(聘)高校畢業生的規模,繼續面向全國200多所目標高校招錄選調生,每年為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招錄選調生2000名左右。建設全省統一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,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信息通過平臺統一發布,方便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及時準確了解招聘信息。
落實實名服務
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精準服務促就業攻堅行動,聚焦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創業意愿和求職需求,暢通服務救助渠道,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在戶籍地、常住地、參保地進行登記,建立實名臺賬,持續跟進落實實名服務。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服務體系,建立就業服務專員包聯機制,持續為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、職業指導等服務。
穩妥有序推動取消就業報到證
從2023年起,不再發放《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》《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》《黑龍江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》《黑龍江省技工院校派遣通知書》(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),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、改派手續,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、中專畢業生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招聘錄用、落戶、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。
完善畢業去向登記
從2023年起,省教育廳和高校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,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。高校要指導畢業生(含結業生)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,核實信息后及時報省教育廳備案。
推進體檢結果互認
指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實際,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,不得違法違規開展乙肝、孕檢等檢測。對外科、內科、胸透X線片等基本健康體檢項目,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,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,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,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。用人單位或高校畢業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,經協商可提出復檢、補檢要求。高校可不再組織畢業體檢。
促進企業吸納就業
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,在3年(36個月)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7800元定額標準,依次扣減增值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。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達到一定數量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,在安排紓困資金、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。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,每吸納1人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,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。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,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,可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,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。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,兩項政策不得重復享受。
優化創業扶持政策
強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及貼息政策扶持,將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,對10萬元以下貸款、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;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,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;降低貸款利率,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,提高貸款便利性,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。鼓勵各類社會組織、機構和企業建設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業公共服務平臺,支持各地建設一批創業導師工作站,為畢業生提供創業服務。